(一)制定与完善家政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任何行业的发展是否健康完成,该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是一个重要的体现,没有法律保障的行业,其发展难以得到健康可持续。面对家政服务业,国家级各省市的政府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指定和修改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使得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面对我国现阶段的家政服务业领域的法律法规针对性弱、适用性差等问题,希望相关政府机关能够指定《家政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来保障家政服务企业、员工、雇主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例如,上海市对《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将于9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听取审议意见的报告,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家政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家政服务业的法治化、体系化、规模化及标注化提供了有效保障。对于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实行员工制,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
《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其中明确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定义,是指家政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从业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统一安排从业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直接或者代发劳动报酬,并为从业者提供持续培训等服务。相对于中介管理模式而言,实行员工制有利于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同时也便于家政服务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统一有效管理。一方面,“员工制”的家政服务企业承担并履行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并有望获得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从业者作为企业员工既有归属感,其合法权益和业务水平又能获得保障,企业、从业者和消费者三方都有望从这一改革措施中实实在在地获益。
(三)加强市场监管,构建规范化的行业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鱼龙混杂,存在着乱收费,无证经营,恶性竟争等现象。为保护家政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政府加强行业监管,第一,要建立健全家政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年审制度,从源头上进行监管;第二,要发挥家政行业协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其行业规范的指定、人才的培训等方面的作用,第三,要由政府领头,建立行业监管委员会,将家政公司的日常经营纳入其监管范围。